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1893 发布时间:2017-11-07
机职指委〔2017〕45号
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机械行指委)承接了《行动计划》中的14项任务和11类项目,首批任务和项目已于2016年启动。根据工作安排,经院校自主申报、组织遴选和专家审议,报请机械行指委研究同意,现公布机械行指委第二批《行动计划》相关任务和项目承担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通过机械行指委确立为《行动计划》的任务和项目将列入教育部《行动计划》总体安排之中,请各承担单位根据《行动计划》要求,按照任务和项目申报书中承诺,加快项目推进和实施工作。2017年年底前,按教育部统一安排上报任务和项目实施情况,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任务和项目。
联系人:赵艳、张志杰
电 话:010-68595040
邮 箱:jixiejiaoyu@126.com
附件:1.机械行指委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承担单位名单
2.机械行指委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