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01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供稿人:供稿部门:技工教育和培训处 点击次数:4827 发布时间:2018-07-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地方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工会,有关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要求,进一步促进机械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技术技能积累及其对制造强国战略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3号)部署,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主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国家级二类竞赛,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办。

汽车装调工(乘用车新能源)赛项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汽车技师学院承办,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和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协办;机动车检验工(车身修理)赛项由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东省总工会、广州市总工会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和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协办;制冷工(制冷与空调)赛项由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和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承办,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肇庆三向教学仪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协办。

竞赛各赛项成立全国组委会和执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负责审定执委会提出的竞赛方案,决策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指导和监督竞赛的全过程,发布竞赛决赛结果等。执委会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全面实施工作,下设竞赛办公室和技术委员会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技术委员会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准备和支持工作,包括技术文件制定与命题组织、赛场设备搭建与技术保障、决赛组织管理与成绩评判等。汽车装调工(乘用车新能源)、机动车检验工(车身修理)赛项竞赛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冷工(制冷与空调)赛项竞赛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设在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各企业(集团)和院校等参赛单位组建预赛组委会,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竞赛事宜,并在竞赛举办全过程中,接受全国组委会和执委会的领导。

二、竞赛分组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分组

竞赛设汽车装调工(乘用车新能源)、机动车检验工(车身修理)、制冷工(制冷与空调)三个赛项各赛项分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均为单人赛项。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职工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往届竞赛已获得前3名的学生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学生组比赛。

(三)参赛人数

由企业(集团)和院校为单位组织预赛,在预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决赛阶段各考核项目的比赛。

三、竞赛内容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汽车装调工(乘用车新能源)、机动车检验工(车身修理)赛项考核内容以《汽车装调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机动车检验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标准制定,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要点在试题中所占比例分别为30%、50%、20%。同时,借鉴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车身修理”项目的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占40%、实际操作占60%。制冷工(制冷与空调)赛项职工组考核内容以《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制冷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要求为基础命题。同时,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制冷与空调”项目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内容。总成绩中理论考试占30%、实际操作占70%。试题由竞赛执委会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具体竞赛规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竞赛实施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各单位预赛阶段。2018年8月底前,在全国组委会和执委会统一指导下,以各企业(集团)和院校为单位组织预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二)全国决赛阶段。2018年9月,组织完成决赛选手报名。2018年10-11月分别组织完成各赛项的全国决赛。全国决赛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励政策

(一)对各赛项职工组决赛获前3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对各赛项决赛获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企业选手,报请全国总工会推荐参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

(三)对各赛项决赛获前3名的选手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按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学生组最高至技师)。第4-15名的选手,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按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学生组最高至高级工)。

(四)各赛项决赛设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优秀组织奖、特别支持奖、突出贡献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若干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各企业(集团)和院校可参照本通知奖励政策制定本单位奖励办法。

六、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竞赛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和学生钻研技术,加强学习,提升技能。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理念。

(二)请各参赛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紧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按时间要求启动竞赛,按规则认真组织竞赛,同时及时发现、表扬、宣传学业务、钻技能的先进典型和事例,为组委会举办颁奖表彰大会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素材。各参赛单位对预赛相关情况须做出总结,并向竞赛办公室提交预赛相关材料。

(三)由地方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工会等组织参加竞赛的,由竞赛办公室向主办单位提交参赛单位名单。

(四)各预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竞赛。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在整个竞赛活动过程中,勇于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同时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竞赛办公室进行联系。

(五)请各参赛单位于731日前指定1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各赛项竞赛办公室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一)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

联 系 人:王维帅、刘加勇、李晓光

联系电话:(010)68594895

18500567061、13240497018、13911034051

传    真:(010)68537882

网    址:www.cmedc.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邮编:100823)

(二)汽车装调工(乘用车新能源)、机动车检验工(车

身修理)赛项竞赛办公室、技术委员会

联系单位: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王铁印、杨长松、郭一娟、孙  颐

联系电话:010-83069038、83069039、83069037

18201168068、18701541690

传    真:010-83069036

网    址:http://www.ostami.org

电子信箱:jxjdzx@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邮编:100055)

(三)制冷工(制冷与空调)赛项竞赛办公室、技术委员

联系单位: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

联 系 人:韩嘉鑫、赵会霞

联系电话:010-67622687、67650838、83223511

13911088772、13718535221

传    真:010-67696936

电子信箱:mylover81@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外宋家庄顺八条7号(邮编:100079)

附件:1.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


竞赛汽车装调工组委会名单


2.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机动车检验工组委会名单


3.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制冷工组委会名单


本通知PDF版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2018年717


来源: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