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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和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合作企业意向的函

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4055 发布时间:2018-05-30

各有关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3号)要求,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委共同主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和“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两项国家级一类赛事,拟定于2018年10-11月举办全国决赛。大赛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代表大赛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大赛决赛相关技术工作。为做好大赛技术支持工作,现面向全国机械行业企业等相关单位,广泛征集合作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作对象

能为大赛提供赛用平台及其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机械行业骨干及创新型企业。

二、合作赛项

(一)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设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和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两个赛项。

(二)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设数控车工(数控车削加工技术)、数控铣工(数控铣削加工技术)、加工中心操作工(多轴联动加工技术)、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程序设计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五个赛项。

三、合作类型和内容

本次大赛主要提供三种方式合作:

(一)赛用平台集成供应合作企业。参照往届技术规程要求和专家组提供的赛用平台方案,牵头完成赛用平台集成,依据大赛报名情况,提供决赛现场用平台、技术支持和大赛合作经费。

(二)赛用平台产品与技术供应合作企业。为赛用平台集成提供某一或多个产品、技术,与赛用平台集成供应企业合作,完成装调任务;免费提供决赛现场用产品、技术;提供大赛合作经费。

(三)赛场展示合作企业。不进入赛用平台使用,专门在赛场进行产品、技术、解决方案等展示。

    四、合作基本条件

(一)热心参与和支持行业技能大赛事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其品牌和声誉认可度较高。

(二)具有符合大赛技术标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并有一定先进性、代表性和普适性。

(三)能免费提供赛用平台、产品和技术支持,供货期不超过一个月,能为大赛运行提供经费支持。

(四)能至少邀请3家企业代表队参赛,且不在同一区域。

(五)满足赛用平台集成功能要求,能很好地实现赛用平台联调,并被相关负责集成企业选用。

(六)认同和支持大赛组委会、技术委员会的安排,自觉维护大赛各方形象,为大赛顺利举办起到积极作用。

    、其他事项

(一)合作单位的确定,采取公开征集、重点邀请和直接洽谈等方式,在征集基础上,组织专家召开“招标”会议,确定合作企业,并开展内部协调,确定各企业合作方案,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

(二)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如有意向,请填写《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企业合作意向反馈表》(见附件1)和《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企业合作意向反馈表》(见附件2)于201868日前反馈给我们。

联 系 人:耿东川、王志强

联系电话:010-68595038,15910763144、13552969054

电子信箱:chanjiaochu5038@126.com

 

 

 

附件:1.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企业合作意向反馈表

 

         2.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企业合作意向反馈表

 

 

           本通知PDF版

 

 大赛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筹)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1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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