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陆鸣供稿部门:技工教育和培训处 点击次数:1150 发布时间:2021-10-23
机教中函〔2021〕69号
各相关单位: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多变,为加强防控,根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决赛技术说明会暨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的通知》(机教中函〔2021〕63号),经研究,原定于2021年10月29日—31日在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举办的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技术说明会暨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相关事宜调整如下:
一、会议方式
(一)大赛技术说明会调整为线上会议。
(二)大赛国家级裁判员培训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竞赛规程和样题解析、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流程与规范和取证理论考试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大赛合作企业技术平台操作与评判培训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时间和内容
(一)参加大赛技术说明会的人员,10月30日下午14:00-18:00,登录会议号:301 309 087(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技术说明会),线上听取大赛总体专家组长和各赛项专家组长解析技术内涵、竞赛规程和样题。
(二)参加大赛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的人员,10月30日下午14:00-15:00,登录会议号:301 309 087(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技术说明会),线上听取大赛总体专家组长和各赛项专家组长解析技术内涵、竞赛规程和样题;10月31日上午9:00-11:00,登录会议号:527 683 143(第二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裁判员培训),线上听取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流程与规范讲座。11月中上旬,完成线下实操培训和取证理论考试,具体时间点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参加大赛技术说明会的人员不收取费用(如已经转账支付,会进行退款处理)。
2.参加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的人员收取培训费1800元/人(包含培训、资料、证书及国家级裁判员四年期管理费等)。开具的发票“项目名称”专栏名目均为培训费。
3.为严格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不接受现场交款,缴费方式为10月27日前汇款到指定银行帐号,汇款时一定注明参加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裁判员培训、参加人姓名等识别信息。
账号名称: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 0036 0901 4443 403
税 号:1210 0000 4000 1096 11
4.发票开具方式原则上为电子发票,如须纸质发票缴费时请注明。电子发票在会议、培训班结束七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发送,纸质发票在十一月上旬邮寄或带到赛场发放。
5.因为赛期临近,经考试(核)成绩合格后颁发的裁判员证书在比赛期间赛场发放,可以代领,未到场人员的证书赛后邮寄。
(二)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张嘉雯
联系电话:010-63519817(办),15911171982
网 址:www.cmedc.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117室
2.联系单位:涿州市技师学院
联 系 人:陈海生、刘恩甲
联系电话:13931397966、17731869033
报名邮箱:zzjsxybg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涿州市华阳东路69号
附件:1.参会信息统计二维码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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