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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2年度服务先进制造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的通知

供稿人:王丹供稿部门:产教处 点击次数:6450 发布时间:2022-03-23

机教中函〔2022〕9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先进制造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助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服务制造强国战略,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下称:教育中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服务先进制造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聚焦先进制造产业重点领域,推动行业企业整合优质资源设立校企深度合作项目,指导职业院校结合需求对接项目落地落实。通过完善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机制,推动校企双方多维度多形式开展深度合作,促进机械工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规范融入教学,提高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人才需求匹配度,服务高水平职业院校(专业群)建设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为机械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申报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机械工业“十四五”发展纲要》,本次申报重点支持高端数控机床、智能仪器仪表、工程机械、先进电力装备等领域以及新能源装备、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与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校企合作项目。

三、申报企业

(一)机械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性质不限),具有行业内领先的产品、服务、技术技能、研发及应用体系。

(二)具备一定的职业院校或普通高校合作基础,有志于长期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设有专门机构并有专人负责项目实施。

(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制订的企业,以及具有先进企业标准的企业优先;与职业院校开展集团化办学或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的企业优先。

(四)企业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五)企业运营状况与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完善的劳动保障条件和优秀的企业文化。

(六)企业能够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专项资金及软硬件服务,专项资金和服务价值不低于20万元/年/项。

四、项目要求

申报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考以下内容确定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可聚焦一类内容设计项目,也可综合多类内容设计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4年。

(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面向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专业(群)高水平建设以及职业本科专业试点,引入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最新要求,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学徒制培养;引入先进制造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规范,协同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合作开发新形态教学资源。

(二)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聚焦职业院校中青年“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协同开展教学能力提升行动,为教师参加企业生产实践、专业培训、挂职锻炼提供保障,安排教师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选派企业工程师、技术骨干、管理人员担任学校兼职教师,定期到校交流。

(三)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

面向职业院校相关二级院系或专业,由企业提供软硬件设备或平台,共建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将企业真实生产项目或典型生产案例引入校园,引入先进产业和企业文化,开发有关实验实训教学资源,提升实践性教学水平;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和需要,提供学生实践、实习、实训和就业岗位或就业指导服务,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实验实训管理方案,共同评价实习实训效果;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

(四)产业(企业)学院建设

深入探索行企校多元主体共建、资源共享、协同育人的产业学院,以“人才、产业、创业”建设为主线,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产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开展产教融合、产学一体、工学结合、创新创业、三教改革于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开发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等。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面向职业院校及广大学生,由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资金等,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支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协同开展职业素质教育。

(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推动职业教育协同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开展外向型人才订单培养、企业派驻人员培训和海外基地本土人才培训。加强职业教育国际化专业建设、国际化课程标准开发和国际联合办学。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认定

1.申报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形成申报项目建设方案(参考体例框架见附件),整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荣誉证明、已开展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等支撑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电子版,于2022年4月15日前发至联系邮箱。每个企业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2.教育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之后组织行业专家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论证、遴选,最后对入围项目清单和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发布。

3.教育中心适时组织召开项目说明会,对合作内容及各方责权利做详细说明。

(二)项目实施

1.职业院校根据项目建设方案,结合自身需求,自主自愿向企业提出项目合作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2.企业遴选合作院校,在项目建设方案框架下细化形成合作内容,校企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后,签署校企合作协议,教育中心公布项目合作学校名单。

3.企业须将项目合作纳入总体工作安排;校企各方依据合作协议推进项目实施,做好过程管理,记录实施情况;教育中心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推动各方履行合作协议。

(三)项目验收

1.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合作校企先行组织联合验收自评。

2.在校企自评基础上,教育中心组织项目综合验收,评价结果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

(一)本年度入围的服务先进制造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将纳入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管理序列。

(二)已认定的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无需重复申报,企业如有意向申报新项目,请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合作项目不得涉及需学校配套采购指定企业产品的内容。合作项目涉及的有关必备实训设备等,如学校既有条件不足,应依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采购程序和要求购置。

(四)对捆绑销售产品、不履行协议或夸大宣传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发布公告终止项目实施,并禁止参与教育中心其他有关工作项目。

(五)本通知及相关资料可在机械工业教育网(http://www.

cmedc.com)上查看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丹、黄小东

 话:010-63515232,18210539782(王)、13488653257(黄)

 箱:jixiechanjiao@126.com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1层

 

 件:服务先进制造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方案(参考体例框架)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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