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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建机械行指委新一届专委会及征集专委会委员的通知

供稿人:供稿部门:工程教育和职业教育处 点击次数:15808 发布时间:2023-03-09

机职指委〔20231


各委员单位,有关院校、企业、研究机构,机械行业有关职教集团(联盟)、协(学)会: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机械行指委)及其专门(专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教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多年来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作用,在促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推动机械工业和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根据教育部对行指委及专指委工作安排和要求,依据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机械行指委设立专委会的函》(教行指委办函〔202314号),机械行指委决定组建新一届专委会,并广泛征集专委会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委会设置

机械行指委专委会的设置采用专业指导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相结合形式,在2021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基础上,以服务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目标,围绕装备制造产业链及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根据专业服务产业(技术)领域的共性特点进行类别划分,设置基础制造技术、机电工程技术、工程材料技术、自动化技术、工业数字化技术、智能制造技术、服务型制造技术、能源装备制造技术共计8个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校企合作、教科研共计2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详见附件1)。

二、专委会主要职能

专委会是在机械行指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方针、政策,针对机械行业需求和本专业类特点,研究本专业类或职业教育发展关键共性及重点关注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具体负责推进本专业类领域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产学研合作、专业教学质量评价及专业教学研究与交流等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在相关领域专业建设的研究、协作、指导和服务上发挥作用;专门工作委员会着重在产教合作和研究评价等纵向工作路线上发挥支撑与服务作用。

三、委员构成

各专委会采用中高本一体化的建设方式,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6-8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3人,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100人。委员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和研究机构等人员组成人员比例构成一般是行业企业占比10%、中等职业学校占比30%、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学校)占比55%、普通高校和研究机构等占比5%

四、委员征集范围

(一)机械行指委委员单位;

(二)开设装备制造类相关专业的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职业院校及有关普通本科院校;

(三)机械行业各职教集团(联盟)理事单位;

(四)机械行业有关企业、研究机构、协(学)会组织等。

五、委员推荐条件

(一)专委会委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具有本类专业背景与工作经历,专业实践和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产学研用成果丰硕,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热心并积极参加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工作,富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专委会工作。

3.院校方面的委员,原则上由机械行业特色突出和装备制造类专业办学优势的院校中,能够体现本校该领域专业水平的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或相关方面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在相关领域专业建设上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的负责人优先。

4.行业、企业等方面的委员,原则上由产教融合特征明显的机械行业代表性企业或行业组织中,具备较强专业技术水平、熟悉职业教育、能够在专业建设与校企合作育人中发挥促进和带动作用的管理者或专家担任。

5.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名师,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教学团队骨干,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企业工作经验丰富及产教合作业绩突出、创新能力强的青年骨干教师和技术专家优先。

6.所在单位同意其承担专委会工作,并能够提供必要支持与条件保障。

(二)专委会任职基本条件

1.主任委员:原则上由具有本类专业背景的院校级领导担任。须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能够积极承担并协调本单位及有关方面力量承担专委会工作任务,富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保证对专委会工作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2.副主任委员:原则上由具有本类专业背景的院校级领导、二级院系负责人及行业、企业相关领导、专家担任。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专业建设、教学管理和产学研等方面成果突出,富有团队精神,能够积极承担并协调本单位及有关方面力量承担专委会工作任务,协助主任委员做好本专委会的工作。

3.秘书长:原则上由主任委员所在单位本专业领域负责人担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做好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4.副秘书长:具有本类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能够协助秘书长做好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六、推荐办法

(一)意愿推荐单位结合本单位专业特色和优势,组织本单位开展委员推荐工作。

(二)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同一专委会只可推荐1人,同一单位最多可推荐8人。

(三)同一人不允许在不同专委会重复推荐,不接收其他行指委及相关专委会成员兼跨申报。

(四)委员推荐不设“绿色通道”,有意继续参与新一届机械行指委专委会工作的原委员,均需按程序申报、推荐。

七、工作流程

(一)申报推荐。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和要求推荐人员,填写相应的推荐表报至机械行指委秘书处。

(二)资质审核。机械行指委秘书处依照相关条件,从单位推荐意见、信息真实性、材料完整性等方面对接收到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遴选商洽。机械行指委秘书处综合考虑院校的人才培养层次、专业建设水平、地域分布及代表性,行业组织、企业的专业性、影响力和参与意愿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遴选,提出初选人员名单,并在机械行指委一定范围内征询意见。

(四)专委会组建。人员名单经机械行指委组织有关专家审议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颁发聘书,完成新一届专委会委员聘任工作。

八、资料填报

(一)各推荐单位按推荐顺序填写专委会成员汇总推荐表(详见附件2)及信息表(见附件3,仅推荐院校需填写),上述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机械行指委秘书处邮箱。

(二)意愿申报的个人须经单位批准后,填写专委会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4),并在线上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专指委委员单位及委员在线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同时将推荐表盖章后扫描上传。

(三)各意愿推荐单位和申报个人请于3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如有疑问可与机械行指委秘书处联系。

1.机械行指委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兵钺、马  骁、吕冬明

联系电话:010-6351202215510109392(朱)、13811917487(马)、13146600325(吕)

电子邮箱:jixiezyjs@126.com

2.机械工业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信息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单位:机械工业信息中心

联系人:白金鹏

联系电话:010-6851015318310661836(白)

 

 

附件:1.机械行指委专委会设置方案

          2.机械行指委专委会成员汇总推荐表

          3.推荐单位信息表(仅需院校填写)

          4.机械行指委专委会成员推荐表

          5.专指委委员单位及委员在线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3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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