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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项目

关于征集2019年度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的通知

供稿人:供稿部门:产教合作处 点击次数:5404 发布时间:2019-10-22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精神,汇聚优质企业资源,深入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协同育人,更好地服务制造强国战略和机械工业高质量发展,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机械行指委)和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机械教育中心)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聚焦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等新发展方向,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整合优质企业资源,认定并实施一批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通过校企强强联手、合作共赢,在高水平专业建设、教育内容和课程建设、高水平双师队伍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服务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促进产业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及时融入教学,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紧密对接,提升企业美誉度、解决企业自身及相关用人需求,推广先进企业标准和企业文化,为产业升级储备人才,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探索校企命运共同体新模式。

  二、申报领域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5),机械工业涉及金属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上述产业领域与装备制造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密切相关的校企合作项目可申报,优先支持符合制造强国战略重点发展以及机械工业升级强基、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和绿色制造相关领域的校企合作项目。

  三、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一)有志于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事业,有长期参与校企合作的规划,设有人才发展相关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校企合作项目推进实施。

(二)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性质不限),具有行业内领先的产品、服务、技术技能、研发及应用体系。2017-2019年获评中国机械工业百强、汽车工业三十强的企业优先。

(三)企业成立3年以上,在所属行业及领域业务稳定,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四)有一定数量的职业院校或普通高校合作基础,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制订的企业,以及具有先进企业标准的企业优先,与职业院校开展集团化办学或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的企业优先。

(五)运营状况与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社会美誉度、完善的劳动保障条件和优秀的企业文化。

(六)企业能够为合作院校开展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实验实践条件等建设提供支持,推动学校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改革,接收学生实习实训等。

(七)企业能够为合作项目提供专项资金和服务,专项支持资金和服务价值不低于20万元/年/项。

  四、申报项目内容要求

(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面向职业院校院装备制造类专业(群),通过校企全方位合作,带动专业综合改革,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过程,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培养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考核评价方式,凝练专业特色,推动专业建设更加贴近产业需求,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建设

 面向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专业教学内容,由企业提供经费、技术、平台、师资等,引入行业企业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将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最新需求引入教学过程,促进学校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建成能够满足行业企业发展需要、能够共享的优质课程、教材资源并推广应用。

(三)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聚焦装备制造类专业中青年教师培养培育,校企双方派出业务骨干,围绕党和国家对新时代职业教育专任教师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打造新型双师教师队伍;校企双方人员互聘、交叉任职,合作开发技术技能标准及岗位规范,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等产学研一体化机构,开展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服务等;针对“职业院校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的新政策,在企业建立“教师工场”,提升优质教师供给能力。

(四)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

面向职业院校相关二级院系或专业,由企业提供软、硬件设备或平台,建设联合实验室,共建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将企业真实生产项目或典型生产案例引入校园,创设真实职业环境,引入先进产业和企业文化,开发有关实验实训教学资源,提升实践性教学水平;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和需要,提供学生实践、实习、实训和就业岗位或就业指导服务,由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实验实践管理方案,共同评价实习实训效果;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实施员工培训。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面向职业院校及广大学生,由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资金等,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支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协同开展职业素质教育。

(六)职业院校协同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等国家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职业院校协同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开展外向型人才订单培养,企业派驻人员培训和海外基地本土人才培训。依据中国企业牵头制定的有关国际标准,开发职业教育国际化专业和课程标准、教师与学生认证标准。开展国际联合办学,引进国际先进标准,输出中国标准,开展相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等。

  有意向的企业根据以上内容要求确定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可聚焦一类内容设计合作项目,也可涵盖多类项目内容设计合作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4年。

  五、项目实施

(一)有意向的企业根据本通知提供项目建设方案(参考体例框架见附件1)、项目说明(参考体例框架见附件2)、项目履行承诺书,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荣誉证明、已开展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等作为支撑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1月18日前报机械行指委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每个企业项目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机械行指委和机械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论证、遴选,定期发布校企深度合作项目清单和项目方案,并组织召开项目说明会,对合作内容及各方责权利做详细说明。

(三)职业院校根据项目方案,结合自身需求,自愿提出参加校企合作项目的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四)遴选合作学校,在项目方案框架下细化形成校企合作内容,校企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后,自愿签署校企合作协议,机械行指委和机械教育中心公布项目学校名单。

(五)校企各方依据协议实施项目,做好过程管理,记录实施情况;机械行指委和机械教育中心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推动合作各方履行合作协议;企业须将开展校企合作纳入企业总体工作安排。

(六)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合作各方先组织联合验收自评,在此基础上,机械行指委和机械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价,评价结果上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

(一)入围的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将作为机械行指委推荐教育部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的唯一来源。

(二)合作项目不得涉及需学校配套采购指定企业产品的内容。合作项目涉及的有关必备实训设备等,如学校既有条件不足,应依据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采购程序和要求购置。

(三)对捆绑销售产品、不履行协议或夸大宣传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发布公告终止合作项目实施,并禁止参与机械行指委和机械教育中心其他有关工作项目。

(四)本通知及相关申请材料可在机械工业教育网下载(http://www.cmedc.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怀明、李晓玫、黄小东

  电 话:010-63515232,13520922063(曹)、

            15201125035(李)、13488653257(黄)。

  邮 箱:jixiechanj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1层


  附件:1.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方案 (参考体例框架)

     2. 项目说明(参考体例框架)



                   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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