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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赛

关于征集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 ——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 合作企业意向函

供稿人:供稿部门: 点击次数:2118 发布时间:2019-06-18

 

 机教中函〔2019〕44

各有关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41号)要求,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委共同主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拟定于2019年10-11月举办全国决赛。大赛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筹)设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代表大赛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大赛决赛相关技术工作。为做好大赛技术支持工作,现面向全国机械行业企业等相关单位,广泛征集合作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对象

能为大赛提供赛用平台及其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机械行业骨干企业及创新型企业。

二、合作赛项

大赛设装配钳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安装与调试)、维修电工(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与管控)、模具工(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综合应用)和无线电调试工(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共4个赛项。

三、合作类型和内容

本次大赛主要包涵四种方式合作:

(一)赛用平台集成供应合作企业。按照专家组提供的赛用平台标准(详见附件1-4),牵头完成赛用平台集成,免费开展赛前培训。依据大赛报名情况,提供决赛现场用平台、技术支持和大赛合作经费。

(二)赛用平台产品与技术供应合作企业。为赛用平台集成提供某一或多个产品、技术,与赛用平台集成供应企业合作,完成装调任务;免费开展赛前培训;免费提供决赛现场用产品、技术;提供大赛合作经费。

(三)赛项服务企业。不进入赛用平台使用,围绕大赛提供其它服务,借助大赛平台获得影响,提供大赛合作经费。

(四)赛场展示合作企业。不进入赛用平台使用,专门在决赛赛场进行产品、技术、解决方案等展示;提供大赛合作经费。

    四、合作基本条件

(一)热心参与和支持行业技能大赛事业发展,具备行业内持续良好的口碑,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其品牌和声誉认可度较高。

(二)符合大赛技术标准、同时产品与技术符合产业标准、国内或国际相关安全标准、质量标准等,并具有一定先进性、代表性和普适性,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能免费提供赛用平台、产品和技术支持,供货期不超过一个月,能为大赛运行提供经费支持。

(四)能至少邀请3家企业代表队参赛,且不在同一区域。

(五)满足赛用平台集成功能要求,能很好地实现赛用平台联调,并被相关负责集成企业选用。

(六)具备一定的校企合作基础,在促进大赛成果转化方面有一定的企业优势。

(七)认同和支持大赛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的安排,自觉维护大赛形象,为大赛顺利举办起到积极作用。

(八)提供支持首届、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大赛竞赛平台企业优先选用。

    五、其他事项

(一)合作单位的确定,采取公开征集、重点邀请和直接洽谈等方式,在征集基础上,组织专家召开“资格评审”会议,经过论证答辩,遴选意向合作企业,在大赛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组现场考察测试后,并综合考虑大赛的技术引领和品牌影响,最后由技术委员会确定入围合作企业,形成各企业合作方案,协商一致后签订合作协议。

(二)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如有意向,请填写《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企业合作意向反馈表》(见附件5),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附件6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嘉雯、曹怀明

联系电话:010-63519817,15911171982、13520922063

电子信箱:jinengjingsai4895@126.com

附件:1.切削加工智能制造单元主要设备技术标准

2.精密模具智能制造单元主要设备技术标准

3.智能飞行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单元主要设备技术标准

4.智能制造单元管控软件技术规范

5.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企业合作意向反馈表

 大赛全国组委会技术工作委员会(筹)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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